hao333 3797 2023-09-20 06:44:39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立法的程序, 在历年的教师招聘考试中,教育法学的考试一直是四川的特色内容。虽然这部分关于教育立法程序的内容在历年的考试中比较简单,但是有些细节还是需要考生多加注意。今天我就梳理一下这部分知识的考试情况和内容。
希望对你备考有帮助!
首先说说考试情况:
关于教育立法这部分程序的内容,从历年的考试过程中可以知道,考查的题型一般都涉及到真假题和选择题,考查的频率比较低,但细节还是需要考生注意的。
二、内容详细:
立法程序,又称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规范应当遵循的制度和程序(程序)。
1.提交法律议案
法律议案,是指在国家权力机关举行的会议上提出的将法律的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列入议事日程的建议或者意见。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权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议案的机关和人员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主席团、常设机关和各种委员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最高司法和军事机关。
2.审议法律草案
审议法律草案,是指立法机关将法律草案正式列入议事日程进行审查和讨论。
一般来说,有关法律法规的决定必须以会议的形式通过。在中国,决定通过法律法规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各部(委)部长会议(委员会会议)和地方人民政府全体会议。
3.投票和通过法律
法律的通过意味着立法机关正式同意法律草案并使之成为法律。这是所有立法程序中决定性的一步。根据规定,表决和通过法案的机关必须是被赋予相应权力的机关。
同时,还要求出席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且多数有效。
通常,普通法律必须由超过半数的NPC议员通过;宪法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NPC议员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和其他议案,
必须由常委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注:记住宪法是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余法律文件是半数以上通过。
4.法律的公布
投票通过的法律必须以书面形式公布,并刊登在法定刊物上,这是立法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颁布,
并刊登在《NPC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人民日报》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发布,在《国务院公报》和《人民日报》上刊登。
该法的颁布与该法的生效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法律的生效日期应在法律文本中注明。法律未注明生效日期的,一般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练习。
在所有的立法程序中,起决定作用的是()。
A.b .审议法律草案
C.d .法律的公布
丙.解析:一部法律的表决通过,意味着立法机关正式同意该法律草案,并使之成为法律。这是所有立法程序中决定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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